8月1日,柳州市首部实体地方性法规《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正式实施。
莲花山保护范围划分方案根据条例对莲花山区域保护的精神,为切实提升保护层级和保护水平,结合管理实际和保护要求,通过对莲花山地区现有情况进行研究,以既有生态环境和建设状况为基础,综合考虑今后适度建设需要,合理安排了相应的分区比例,并明确各分区的规划控制原则及要求。莲花山保护范围总用地面积约40.9平方公里,划分为核心保护区、现状控制区和综合利用区三个部分。
核心保护区:用地面积17.4平方公里,占莲花山保护范围总面积的42.5%。莲花山核心保护区范围整体连片,突出保护核心地位,以三门江国家森林公园12平方公里的规划范围为基础,并结合部分村屯搬迁安排以及公益林地布局情况确定核心保护区范围。核心区内严格限制建设,保持现有良好生态植被,并通过生态修复和植物协调等措施提升绿化景观。
现状控制区:用地面积20.5平方公里,占莲花山保护范围总面积的50.2%。现状控制区主要为莲花山范围中自然生态环境保存较好,但目前仍存在零星种养殖生产和建设的区域,包括部分既有村屯、经济林、农田、养殖场等。现状控制区内严格控制建设现状,不得增加建设用地和开发强度。
综合利用区:用地面积3.0平方公里,占莲花山保护范围总面积的7.3%。综合利用区范围主要结合环江滨水大道沿线现状成片村庄和集中规划建设区域,以及适当的旅游休闲配套设施开发区域进行划定。综合利用区内将提升保留村屯的景观风貌,并结合安置及旅游休闲配套设施建设进行适度开发建设。
按照莲花山保护范围“三区划分”的范围,市规划局还将及时开展莲花山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上图为莲花山保护范围划分图)